大顆藥丸
整整大病了四天。
發高燒。其實是先發冷,穿了兩件衛生衣蓋在棉被裡還會冷的冷法。
三四個小時後,全身開始發熱,像是每一個毛細孔都張開吐出蒸氣,受不了的溫度緊緊地包裹住我逃也逃不掉的身体。乾熱。
三四個小時後,熱度稍微退去,開始冒汗。像落水狗似地冒著汗,一直到把內衣內褲床單都汗濕了,一個回合算是結束。
我會開始回復到正常,但同時發現到我的扁桃腺腫大到吞口水都會痛。
之後三四個小時我必須拼命喝水,以免身体失水過多。
第二回合很快地,迅雷不及掩耳地來了。我又必須把自己包裹在棉被裡。
像這樣,四天,共十回合。我真的差點認為不如死了還比較乾脆。
在這其間我還曾經很離譜地猜疑過,我是不是得了霍亂。
小時候聽人家講感染霍亂就是會先發冷,很冷很冷,然後發熱,很熱很熱,然後一直冒汗,然後再從頭來過好幾回。是不是聽起來有點耳熟?
雖然有一個很荒謬的現實是,霍亂病毒早已經絕跡了,不見了,不知道消失到哪裡去了,但是如果說我被發現不幸感染到霍亂,我是一點也不會訝異的。我也不知道為什麼。
其實說起來,我真的不知道霍亂是什麼。只記得小時候很多人在談論它,又或者是電視上老是在說如何避免霍亂的種種,然而我從沒有看過或聽過任何我認識的人被感染到。這個疾病,不知道為什麼,牢牢地跟住了我的記憶。
我記得在很久以前,但是是很久以後如果是從霍亂還是流行病時來算,我在報章的健康版看到一則報導關於某人感染到霍亂,衛生署嘖嘖稱奇地說這已經算是絕種了的病毒竟然會再出現,實在是不可思議的一件事。當然,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,他們也說現代醫學的進步,已經可以輕而易舉地治好他了。
這麼說起來,我並不真的認識霍亂。我只以為我知道什麼是霍亂。
這讓我想到另一個我一直在想的問題,為什麼,在歐洲造成多數人死亡的大型的瘟疫曾經流行過兩三次,我記得比較清楚的一次是發生在黑暗時期,然後好像是13世紀的黑死病,然後就不記得了。但是為什麼在亞洲,尤其是我們五千年的歷史中卻連一個瘟疫都沒有發生過?我想我高中歷史還不錯,聯考時考了93分,記性雖然很糟糕,但不致於忘了這樣大條的事件。所以,有兩個可能,一是亞洲從來沒有過瘟疫,瘟疫完全是西方文化的產品,另一個可能則是,曾經有過幾次瘟疫,但並沒有被記錄進歷史裡。第二個可能性聽起來不太具有說服力,因為如果有大量的人在短時間內被不知名的病毒感染而死亡,光是大街小巷躺的屍體不算,燃燒屍体的臭味也會在歷史上被提上一筆吧?
所以回到霍亂,霍亂流行的時候,是什麼樣子?很多人死亡嗎?很多很多嗎?可以算是一個大型的瘟疫嗎?或者其實是比較像虐疾?阿米巴痢疾?
要被稱作是瘟疫epidemic,其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,要傳染得夠快,下手要狠,絕不能久等最好是連期限都帶上,還要破短時間內造成死亡人數的紀錄,這樣才有資格稱作是瘟疫,在台灣曾經發生過的那些,都還算是小角色。
扯非常遠了。
不知道為什麼,每一次發燒的時候,我都會有一個,我是不是得了霍亂的念頭。所以雖然知道看醫生只會拿到抗生素,我還是去了。帶著一點點莫名的希望,好像我的醫生檢查過我之後會跳起來大叫說,我的天竟然是霍亂。
我當然沒有得霍亂,事實上,醫生還不慌不忙地告訴我說,對,Fever的癥狀就是這樣的。我鬆了一口氣的同時,對我的醫生狀若自如的態度還私下覺得不滿了起來。不把我的病當一回事吭。
拿了抗生素回到家,循環又開始,我縮進被窩等死。我試每一樣任何人告訴我的祕方。薑母茶加蜂蜜,蜂蜜檸檬加伏特加,一個朋友還問我要不要他帶白蘭地過來。白蘭地? 有沒有搞錯,雖然我不想活了,也用不著那麼早慶祝。
三天後,忍不住了,只好打長途電話跟媽媽求救。其實一方面老早在懷念小時候生病時有老媽在一旁24小時服侍的情景。媽媽很快刀斬亂麻,熱開水加鹽,熱粥加鹽,沙士加鹽,冰枕冰毛巾侍候。結果兩三下就搞定了。
今天早上起床後神清氣爽,到學校去的路上碰到Bjork。真奇怪我懷疑她這時候在紐約幹什麼。不過我想反正是紐約,什麼人什麼時候都可以找到什麼理由出現在這裡吧。下午在回家前就發現身体又開始發冷了,果然到家後全身又燙得像紅鐵。我慌忙地一邊煮開水一邊喝沙士一邊還拿出冰毛巾來鎮額頭。突然對自己有點生氣起來。好像是明白這是這個病毒離開我之前不死心的最後一擊, 但我對我身体的軟弱不強硬的態度卻感到氣憤。
大家都相信身体靈魂靈魂身体的二分法,但如果你生過病,你會真的希望那分的界線再清晰一點。
再,清晰一點。
註:這是2001年時的舊稿。最近沒有生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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